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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两客一危”车辆年内须装卫星定位装置
来源:     作者:杜秀燕    2011-06-28

  海南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简称“两客一危”车辆),今年内必须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这些车辆实施安全监控。这是记者6月27日从海南省道路运输局了解到的。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下发了有关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两客一危”车辆今年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明年1月1日起,凡不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新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明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不予车辆年审。而已取得道路运输证,但未按规定安装车载终端或在海南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中不能查询到有效动态数据的重点营运车辆,运管部门将暂停其年度资格审验。

  据了解,海南省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重点营运车辆约有4500多辆。

  有关专家称,重点营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目的是运用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及时纠正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等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另悉,海南省现已建成8个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平台。海南省道路运输局要求各运输企业要在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的技术支持下建设二级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制定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规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所属车辆行驶动态,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对不按要求安装二级监控平台(或监控端)的企业,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以及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车载终端的单位和个人,运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记者 侯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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