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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乡规划:滨海景观用地优先发展旅游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吉拉    2009-07-31

  海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29日表示,将在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一个重要关注点,就是要用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促进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滨海和景观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旅游。”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由于海南经济形势的变化发展,新的《条例》比起原来的《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更有针对性,尤其是《条例》中多处考虑到了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问题。

  其中第4条规定,“制定和实施旅游度假区规划,应当注重资源优化利用,加强对海岸线、山体、耕地、生态公益林地、岛屿、红树林、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资源和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坚持低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地率的开发原则,注重建筑景观和整体风貌的塑造。

  该负责人认为,其中尤为突出的是要求“滨海用地和环境景观资源特色突出的用地应当优先用于发展旅游度假设施。”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评价良好,认为这有利于海南省旅游景点及旅游房地产的有序开发,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留下充足的发展空间,让最宝贵的资源获得最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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