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8月25日讯(记者刘琨)记者从海口市物价部门获悉,为了规范海口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行为,保持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对2011年“十一”期间海口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施调控。
据了解,调控的时间为2011年“十一”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十一假期结束限价措施自动解除。
海口市辖区内所有旅游饭店(包括各类房型),采用选取基价和限定涨幅相结合的方式,以2011年9月2日旅游饭店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价,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价的10%。各类旅游饭店一律采用标价牌(表)方式如实标示各类客房销售价格,价格调整要及时变更标价,实际结算价与标价一致。
星级(或相当于星级)的旅游饭店,应在规定的涨价幅度内制定“十一”期间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于2011年9月20日前向海口市物价局备案。海口市物价局将加强包括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在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并于“十一”期间组织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的专项检查。对违反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不执行政府限价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海南省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依法严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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