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南10旅行社拖欠“保证金”被吊销 附公司名单
海南10旅行社拖欠“保证金”被吊销 附公司名单
来源:     作者:陈曼莉    2011-08-30

  南海网海口8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彭琳沁)8月29日,南海网记者从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获悉,海南10家旅行社因未按时足额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业务经营许可证被注销,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

  被注销许可证的10家旅行社分别为海口市旅游公司、海口南天旅行社、海口利健之星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天山海韵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凤凰假期旅行社、三亚南海旅行社、海口东星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梦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西沙旅行社、海南红帆旅行社有限公司。

  据介绍,质量保证金的作用在于保障游客的利益,当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旅游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维护游客权益。

  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140万元;有经营出境旅游旅行社分社的旅行社,每一个分社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35万元。

  2008年,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国家旅游局要求各地暂退50%-70%的保证金给旅行社周转使用,暂退期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省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人表示,去年年底,原定的2年周转使用期限已到期,国家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旅行社要于今年3月31日前,及时足额补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在此过程中,我省绝大多数旅行社已按期足额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但仍有10家旅行社虽经多次催缴,依然未按时缴纳质量保证金。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条例》,对上述10家旅行社予以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终止其一切经营业务。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