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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的士司机将实名登记 黑车最低处罚为5000元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作者:林可婷    2011-09-01

  本报海口8月31日讯(记者袁兰)在31日召开的海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审议。

  《草案》规定,为防止出租汽车驾驶员中签或签订运营任务承包合同后不开车或将出租汽车转让承包给第三方,杜绝行业炒作,草案增加了第二十一条,对驾驶员实名登记制度做出规定,要求驾驶员、有关证件和准驾车辆一一对应,并规定由运管处对驾驶员实名登记进行备案管理,保证该制度得到切实履行。

  近几年,黑车非法运营有蔓延的趋势,有关部门也加大了对黑车的打击力度,查扣了部分黑车。但是对于这些查扣的黑车,执行处罚较难,主要是由于《条例》设定的处罚数额偏高,当事人难以承担,往往不按期限接受处理,久拖未决,既占用了有限的停车场资源,又增加了有关部门的管理风险和成本。针对这一问题,草案修改后第四十条第一款中降低了对黑车的处罚幅度,明确无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由市公交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非法所得,按照每辆车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活动的,由市公交客运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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