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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儿童跟团游被额外加收"人头费" 游客可举报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许甲猛    2009-08-12
    “行程一样,也没享受额外优待,为啥我要多交好几百元钱呢?”家住闽江路的郭老近日跟团去海南旅游时,被加收了 400元钱的“人头费”,这令他很郁闷。记者调查发现,老人、儿童、教师、医生等群体跟团旅游要多交钱已是业内“潜规则”,而加收费用的直接原因是他们购买力弱或购买太理性,根本原因则是旅游业竞争仍停留在“价格战”上,低层次竞争的成本最终转嫁给消费者承担。          “平白无故就被多收了四百元钱,一想起来就觉得没道理。”10日,家住闽江路的郭老告诉记者,他最近外出旅游时遭遇了加收人头费的问题。郭老66岁了,今年觉得身体状况不错,就想外出旅游玩一玩。在女儿的建议下,郭老最终选择了去海南旅游。

    外出旅游,本该是件让人身心放松的愉快事,可郭老在寻找旅行社时却高兴不起来。“接连咨询了六七家旅行社,全都告诉我在成人价的基础上,要多掏三四百元钱‘人头费’,否则不能参加。”最终,郭老只得按照旅行社的要求,交上了额外的“人头费”,这才到海南玩了一趟。“说实话,不是在乎三四百元钱,但是我和大家的旅游行程、享受的服务都是一样的,而且我也没有给大家添麻烦,为什么要向旅行社多掏这笔钱呢?”

    记者10日在采访中了解到,和郭老一样,很多老人、儿童跟团外出旅游时也有过类似的遭遇。10日,记者采访了6家旅行社了解到,海南、云南、港澳、日韩、新马泰等多数旅游线路在规定成人价的同时,一般都要向老人、儿童、学生、教师、律师、医生、记者等加收一百至上千元不等的“人头费”,主要原因是这部分人群的购买力弱或购买太理性,而旅游业竞争仍停留在“价格战”上,低层次竞争的成本最终转嫁给消费者承担。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这在旅游行业里已经是多年的“潜规则”。

    针对旅行社对“购买力低”群体加收“人头费”的现象,山东海之信律师事务所的黄越青律师认为,旅行社要求老人、儿童等群体额外交纳团费,这种行为实际上对老人等群体带有某种歧视性,把他们置于与其他人不平等的地位,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这种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

    对此,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如果旅行社因游客消费能力低等原因加收额外团费,游客可以拒绝或向工商和旅游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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