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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合同即将启用 行程安排有购物点必须列明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许甲猛    2009-08-06
    据介绍,新旧合同最大的差别将在于提高旅客的知情权。行程安排、景点停留时间及是否有购物点都必须在新合同中注明,而强制消费则被明确禁止。 

    不少市民都有过旅程中和导游因为行程安排或不愿购物而产生冲突的经历。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旅游局了解到,旅游局已发文要求各旅行社使用按照新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制定的新旅游合同,而各旅行社则表示新合同已经在印制当中,即将投入使用。

    不得强制消费

    记者在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看到,其中明确规定“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也就是说,除了团费,在行程中不能强制产生任何额外费用。”佛山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解读道。    

    行程全看合同

    “新的合同主要是提高了行程的透明度,游客们也将有更多的知情权。”广东国旅总经理李益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东国旅正在对新合同进行学习,将很快启用。据介绍,新合同将对于行程的安排、景点参观时间的设置、是否有购物点都作出明确了标志。

    广之旅副总经理李敏霞告诉记者,正在印制当中,即将于下周启用的新合同对于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更加细化了,”李敏霞表示,“导游口头告知行程和游览安排将不符合新合同的要求。”

    同时,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导游擅自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增加或者变更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都属于违规行为。

    旅游局:可拨打82212061投诉

    “我们在已经下发了启用新旅游合同的通知,考虑到各区情况不一,可能会有一段缓冲期。”昨日,佛山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新旧合同的过渡期内,如果产生合同纠纷,都可拨打佛山市旅游局的投诉电话82212061;而如果市民有任何疑问,也可拨打咨询电话82981047询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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