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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餐饮业拒开发票借口多 商家每百元可逃税7块
来源:     作者:林可婷    2011-12-08

  “不开发票能打折”、“发票正好没有了,下次再来拿”、“我们是小本经营,没有发票可以提供”、“不要发票可以送饮料”……,去饭店用餐,商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本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海口一些商家不仅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还故意找各种理由拒开发票,造成多数消费者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本报记者郭丹

  发票“断货”是借口

  “明知道我们不可能专程来要发票,还让下次过来取。”家住昌茂花园的陈小姐说,在吃饭买单时她经常遇到这种情况,饭店的工作人员总是借口发票用完了,让消费者找时间下次再去取,以此达到“合情合理”拒开发票的目的。

  据张小姐介绍,上月底她在金盘路一家饭庄跟同事聚餐,用餐完结算时,张小姐要求开发票,谁知服务员竟拿着一张小票说,“这个月的发票刚用完,你改天拿这张小票过来拿吧。”至于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开到发票,服务员表示不清楚。“我从家里坐公交到饭庄取发票来回至少要40多分钟,为了一张发票这么折腾,实在不值得。”张女士心一横,非要工作人员给发票才买单,几经交涉后,声称没有发票的工作人员竟然给张小姐开了发票。“商家看准你不会回来取发票,就说暂时没有发票,其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不开发票打折实为逃税

  近日,市民曾小姐在万国大都会一家烤肉店用餐,结账后索要发票时,服务员反复推销“如果不开发票,可赠送饮料”。曾小姐再三强调自己需要发票时,对方才不情愿的表示,发票已经用完了,如果需要只能改天再来取。

  除了赠送饮料,部分餐馆还赠送肥皂、手巾和代金券。7日上午,在蓝天路一家饭馆买单的林女士表示,该饭店不打折也不给发票,只是赠了一块肥皂,因为赶时间,她也就没跟店主多计较。

  “好多次下餐馆,老板都说店里没发票,宁愿给顾客打折。”在国贸一家金融机构上班的吴大姐告诉记者,由于每月的餐费都需要上缴发票,她总是习惯性地索取发票,但让她觉得奇怪的是,多数饭店的老板情愿打折也不愿给发票。吴大姐拒绝对方的提议,谁知老板一脸苦恼地说:“我们是小本买卖,利润本来就薄,赚的都是辛苦钱,根本没有发票。”看老板一脸无奈,吴大姐不好意思再坚持,只好接受打折。

  市民索要发票意识淡薄

  记者发现,在餐饮行业,以各种方式拒给消费者开发票成了行业的“潜规则”。如果不是消费者需要拿发票报销,多数人一般都不会为难商家。记者随机采访了10多位市民,多数市民表示没有向商家索要发票的习惯和意识,其余的表示偶尔会要,主要是因为工作需要,或者看看能否刮到奖。

  家住国贸路的王先生因为工作需要常在外用餐,王先生表示:“没有发票就算了,做人不必这么计较,再说商家也有难处,现在钱不好赚,不开发票能省不少钱,我们自己也是生意人,能理解这种行为。”

  市民文先生则说,一般在外面吃饭要么是朋友聚会,要么是工作需要,而餐馆开发票总是拖拖拉拉,他觉得十分麻烦,所以能免就免,如果商家可打折,也是两全齐美的事。

  餐费100元商家逃税7元

  海口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商家为了少缴税金,千方百计回避和拒绝向消费者出具发票,一方面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也使消费者因为没有消费凭证造成维权的困难。

  究竟商家不开发票能少缴多少税?记者就此向市地税局税政法规处有关专家了解获悉,个体餐饮业开具一张100元的发票给消费者,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内的5项税种共计7.10元税款。换而言之,消费者吃饭消费100元不开发票,商家就逃税7.10元。

  至于商家为何不愿开具发票?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地税机关实行的是以票控税,定期定额缴税的商家少开发票使税务机关无法掌握其真实的经营情况,从而少缴税款。海口地税局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养成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的习惯,否则自己维权难不说,还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索发票遇阻可举报

  海口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和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同时还要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个体经营户拒开发票,第一次最低处罚300元,公司拒开发票,第一次最低处罚500元,并调高该商户定税营业额的30%,同时纳入不诚信企业名单。而开具假发票,第一次则会处以至少一万元的罚款,第二次发现上述问题罚款会更多。

  据介绍,近日海口市地税局与海南省地税局第一稽查局、海口市公安局采取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服务业中的饮食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检查行动共有近80人参加,组成了20个检查小组和1个检查工作联络小组,共对40家商户重点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商家将受到处罚。

  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商家要按照打折、让利后的实际营业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不管消费者要不要发票,商家都必须出具发票,否则将对逃税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了给消费者举报违法违规发票提供便利,海口市地税局专门开通了2部举报电话(68595100、68595128),该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不仅如此,本报也开通发票服务热线66810862为广大市民提供帮助,如果您也遭遇了发票“难”,或不小心收到假发票,请拨打本报热线予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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