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12月28日讯(记者刘琨)记者从省物价部门获悉,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省物价部门要求,公路、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铁路、水路等客运价格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政策。
公路客运不超过票价上限
据了解,公路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琼价价管〔2009〕133号)的规定。客运企业可根据成本和市场及燃油附加费标准变化情况,在不超过上限票价基础上自主制定实际票价。实际票价的制定和调整,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和公示,未经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票价不得公布执行。农村道路客运要严格执行现行价格政策,保持票价基本稳定,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缓解农村道路客运营运困难,认真落实燃油补贴政策,保障农村道路客运正常营运,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要。省际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省份的票价衔接工作,保持同一班线车客运票价的基本稳定。
公交的士不得擅自提价
省物价部门要求各市县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必须严格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票价,春运期间一律不得擅自提价。出租汽车要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对不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行为,乘客有权拒付。
铁路水路客票春运不上浮
春运期间铁路客运票价要按照铁道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继续执行春运不上浮政策。水运(含琼州海峡、农村水路及省内岛际运输)客运价格及港口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现行价格和收费标准执行,春运期间一律不得提高。
售票窗口公布票价标准
省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客运企业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在车站、港口、码头等售票窗口显著位置公布各类票价和收费标准。公路客运企业要同时公布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上限票价和经备案后的实际票价。各客运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等特定对象的免票和票价优惠工作。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客运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省物价部门将开展春运期间客运价格巡查,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变相涨价及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及时、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切实维护春运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春运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旅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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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部署春运安全是重中之重
本报海口12月28日讯(记者秦铭通讯员陈涛)为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省交通厅28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12年春运工作,安全是重中之重。据预测,春运期间全省道路旅客运量856万人次,同比增长4%,水路旅客运量175万人次,同比增长7%。
春运期间,省交运系统电话60868686(总机),可查转各处室、厅属单位电话。省道路春运办24小时值班电话66117877。省水路春运办24小时值班电话6652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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