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12日电(记者 周慧敏)记者12日从海口海关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2011年,海口海关共监管海南口岸进口游艇63艘,比上年增加50%,主要从欧盟、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
据统计,2011年,海口海关共监管海南口岸进口游艇63艘,比上年增加50%,其中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和保税仓库货物方式进口44艘,增加76%;以暂时进出口货物和展览品方式进口19艘,增加11.8%。主要从欧盟、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
作为进出境游艇监管职能部门,海关总署专门研究制定《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将进境游艇按照运输工具进行监管,把进境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允许经批准的游艇服务企业提供总担保,允许经批准游艇在境内可停留达90天等措施,既为海南省进境游艇简化大量手续,而且大大降低有关成本。
该办法于2011年4月15日起实施。海口海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海南进出境游艇监管操作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配合海南省进行游艇监管子系统开发建设和游艇监管点的基础建设,并支持海南省首家公用型游艇保税仓(三亚鸿洲游艇保税仓)于2011年4月1日投入运作。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若干意见》要求“研究完善游艇管理办法,创造条件适当扩大开放水域,做好经批准的境外游艇停泊海南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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