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1月12日讯(记者程娇 通讯员陈其荣)针对本报日前报道的年夜饭市场“霸王条款”等问题,海口市工商局下发行政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海口年夜饭市场。
海口市工商局要求,经营年夜饭的餐馆酒店,要保证年夜饭菜肴质量、上菜速度和服务水准不低于日常供应标准;要求商家开展年夜饭预订服务,应与消费者签订年夜饭预订协议(订餐表),协议(订餐表)内容要详细,以确保双方责任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海口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对已经预订年夜饭但还没有签订协议(订餐表)的,餐饮企业要通知消费者补签协议。协议(订餐表)应包括的内容条款有几条,其中,要求预订的年夜饭用餐起始时间应明确,商家应提前半小时告知消费者,同时明确规定餐馆酒店在用餐起始时间半小时内应全部上完主菜。
同时,商家推出的预订年夜饭套餐,应将消费者所预订的套菜单作为协议的附件,菜单中菜肴的名称应尽量通俗化,能让消费者明白所使用的主材是什么,或在菜肴的名称后附上所使用的主材名称。
对于年夜饭定金(订金)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商家应向消费者说明定金(订金)是否可以退还及退还条件。如不允许消费者退订,餐馆酒店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双倍返还消费者所付定金。定金的收取,原则上不得高于消费者所预定年夜饭餐费的35%。此外,餐馆酒店应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
据介绍,工商部门将对年夜饭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如果发现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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