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南传统永和否认“山寨”说法 称借用经营模式
海南传统永和否认“山寨”说法 称借用经营模式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作者:林可婷    2012-04-11

  永和豆浆在海南目前暂时没有授权门店,永和豆浆官方微博的回应让海南10来家“传统永和”豆浆店陷入了“山寨”的传闻中。尽管之前海南传统永和品牌推介经理表示,“传统永和”豆浆与“永和豆浆”是两个不同的品牌,但“仿冒”“山寨”一说仍然存在。

  “即便,当初创业不打着‘永和’的牌号,以其快捷方便,适宜的就餐环境,10多年的信誉基石,已足以创出自己的品牌,又何至今天的尴尬?由此而言,传统永和的受伤,在于创业理念的失误,欲走捷径却‘作茧自缚’……”这个网友的疑问也代表了一些市民的观点。作为宣称的海南本地品牌,为何选择使用“永和”二字?招牌中字号偏小的“传统”是否有意误导消费者?在发展和扩张的范围内,是否借助“永和豆浆”的名义?10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南传统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本报记者何慧蓉

  传统永和:借用的只是地名和经营模式

  说起为何用了“永和”这两个字,海南传统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陈女士表示,这得追朔到他们在1997年五指山路第一家门店开设之前。当时,该公司前法人代表练某和其他几位股东想经营中式快餐,在早餐选择粉汤还是豆浆、油条之时,选择了豆浆、油条。名字就用了很早之前就以豆浆、油条出名的“永和”这个地名。

  “永和,只是表示我们的豆浆也跟台湾永和当地一样现榨现磨,并没有其他的意思。”陈女士说,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有模仿现在的“永和豆浆”这个品牌的意思,他们借用的只是“永和”这个地名和“永和”所代表的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作坊的经营模式,以表明他们所卖的豆浆的品质。为此,2000年的时候,店名上还加了“传统”二字。虽然,从一开始就用“永和”这个名字,但是,传统永和豆浆采用的原料、技术和招牌等等,都与永和没有关系。他们认为,该公司店面的招牌、店面装潢和销售品种等方面都与“永和豆浆”这个品牌不同。两者明明是不同的品牌,为什么会被认为是山寨版?

  “我们开第一家店的时候,草帽永和(即永和豆浆)这个品牌在大陆还没有这么有知名度,他们的第一家门店是1999年在上海开的。那时候,所有含‘永和’两个字的豆浆店都处在起步阶段。”陈女士说,10多年的发展,让海南传统永和豆浆注册了“传统永和”的商标,两次被评为“海南省著名商标”等多项荣誉。同时,该公司在海南有了8家直营店,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了不少的加盟店。但与“永和豆浆”发展相比,还是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在海南很多外地人的眼里,海南传统永和豆浆就是永和豆浆的门店。

  这样的“误解”,被陈女士称之为“一个美丽的误会”。但陈女士坚称,不管在对外进行品牌推介时,还是在对客户进行解释时,他们从来没有说自己是“永和豆浆”的门店。他们用的“永和”,只是一个地域性的称呼。招牌上“传统”二字字号偏小,也只是设计考虑,并非“有意误导消费者”。

  餐饮协会:本土特色品牌知名度不够

  随着微博爆出“传统永和豆浆”为山寨,海南仙迹林、沸腾渔香等也被指“山寨”。一方面是伴随着不少海南本地人的多年伴随和肯定,一方面却是“山寨”的质疑。在海南有着多年历史,有着不小的规模,却被认为刻意模仿名牌、傍名牌。有的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但仍难脱“山寨”的帽子。海南本土餐饮企业为何会陷入这样的尴尬境地?

  对此,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刚认为,“永和豆浆”就跟福山咖啡、沙县小吃等一样,带有明显的地域特色。而且,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因此,企业借用地域名字提高知名度,也算是一种营销手段。只要不触及法律、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但如果是刻意模仿别人的品牌来误导消费者,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同一个品牌,这样的行为就不合适了。

  陈刚表示,目前不少餐饮企业是从海南走向全国的,但很多都没有带明显的海南特色,比如拾味馆、老面馆等等。它们很有名,在全国各地都有连锁店,但就连生活在海南多年的人,都不一定清楚这是海南品牌。因为,海南本土菜色并不一定被全国其他地方的百姓接受,这是海南特色餐厅发展的一个局限。因此,海南的很多餐饮企业便开始经营其他地方的特色产品。目前,针对这样的现状,海南餐饮行业协会通过自己的网站、杂志等加大对本土特色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同时,通过举办美食节等活动提高本土品牌企业的知名度。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