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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载客现象泛滥 客源多车主铤而走险
来源:     作者:林可婷    2012-04-17

学院路与城西路交汇处,一辆拉客的电动车疾驰而过

  使用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营业性旅客运输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是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明文规定。4月15日下午,南海大道与海垦路交汇处载客电动车与压路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使电动车上一名女乘客不幸死亡(详见本报16日13版)。这场悲剧的发生给市民敲响了警钟。16日下午,记者走访发现,海口电动车载客、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现象依旧普遍。对于乘坐电动车隐藏的安全隐患,受访市民心知肚明,但其中大多都为了方便,仍要冒险选择乘坐电动车。-本报记者姚传伟摄影报道

  电动车载客不分车道夹缝中行驶安全难保证

  16日下午,海口商场集中的路段和大小车站,到处可见电动车穿梭的身影,其中就有大部分是载客的。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交汇处,见记者要乘坐电动车,几名骑电动车男子便蜂拥而至。“从这里到解放西多少钱?”记者向其中一名司机询问价格后,一电动车司机称至少要15元,“12元,不行我就坐其他人的车了。”见记者如此一说,这名电动车司机立马允诺。

  从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交汇路口出发到解放西,途经几个转弯和红绿灯路口,哪怕是遇到红灯,见周围没有汽车经过,这位师傅仍然以非常快的速度行驶,吓得记者着实出了把冷汗。尤其在途经龙华路时,路面挤满了等红灯的汽车,还没等记者开口要求走路边的人行道行驶时,只见该师傅竟照样驾驶电动车,从拥挤的汽车夹缝中穿行。“大哥,你慢点啊,我的脚刚都差点碰到一辆汽车了。”听记者这么一说,这位师傅竟跟记者称,“没事,你只要坐好了,安全绝对有保障。”

  随后,记者走访凤翔西路、友谊商场、学院路口等多条路段,发现电动车载客现象比较频繁。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汽车夹缝中行驶...着实让人为电动车上乘客的安全捏了把冷汗。

  利润微薄但客源多 电动车车主铤而走险

  而面对《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何还有不少电动车车主会冒险载客呢?一电动车车主向记者透露,他们现在都摸清了哪里查电动车载客比较频繁的,会选择绕道而行。“要是被抓到,就让乘客冒充亲戚。”该电动车车主说,要是实在冒充不了,那就只有挨罚了。

  在凤翔西路与大园路交汇处,一电动车车主向记者透露,载客是他的副业,像上下班高峰期,有些市民为了赶时间,客源相对多点。“为了赚点小钱,大家才会铤而走险的。”该电动车车主说。

  “你们都有买保险吗?”面对记者的询问,大多数电动车车主都表示,他们都没有购买保险,还声称那是在浪费钱。

  为赶时间安全靠后市民惊魂后称不再坐电动车

  为赶时间,不少市民外出都会选择乘坐电动车,家住府城的冯先生便是其中一位。据他讲述,1个月前,朋友在东湖那边出了点事,因一直打不到车,为了赶时间,他只好乘坐电动车。冯先生告诉记者,他乘坐电动车行驶至红城湖路一斑马线附近,电动车突然由路右侧转向左侧,而此时一辆农用货车没来得及刹车,便顶在了电动车后座。“幸好当时那辆农用车速度比较慢,要不然我早就……”回忆当初的事发场景,冯先生称,有了这次险遇,他今后再也不敢乘坐电动车了。

  加大电动车载客打击力度一经查处予以严罚

  海口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市政府的相关部署,这段时间他们会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进行营业性运输行为,一经查处,必将严格按照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为了出行安全,希望市民不要乘坐电动车。同时呼吁市民,若发现有电动车私自载客,可拨打66665666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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