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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10日起可补办实名火车票 核收补票手续费2元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作者:林可婷    2012-05-07

  本报海口5月6日讯(记者秦铭通讯员周金丽)据铁道部要求,为解决车票实名制以来旅客反映较为突出的丢失车票后不能挂失补办问题,决定自2012年5月10日起实行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措施。记者今天从海口火车站获悉,出现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的;原车票已经退票的;已经挂失补办三种情况的旅客不能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据介绍,旅客购票后丢失车票时,需要持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并在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的情况下,可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车站确认旅客身份、车票等信息无误后,旅客应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新车票票面标记“挂失补”字样。原车票已经改签的按改签后的车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新车票发售后,原车票失效。新车票不能改签,但可以退票;退票时按规定核收退票费。新车票退票后,原车票效力恢复。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旅客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2元。

  海口火车站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实行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措施进站检票工作,确保旅客所持车票与所检列车一致;对不一致的,将要求旅客先办理车票改签、后检票乘车,否则一律不得进站乘车。遇有车票挂失的,组织对原车票和新车票重点查验。并按实名制有关规定查验票、证、人的一致性。对票、证、人不一致的,均按无票处理,乘车站不予进站上车,列车和到站要按规定补收票款。

  旅客互联网购票来不及换票可先乘车

  车站须先记录旅客购票信息和列车长联系方式

  本报海口5月6日讯(记者秦铭通讯员周金丽)为了方便使用互联网购票的旅客乘车,同时防止出现旅客无票乘车或丢失车票乘车现象发生,记者从海口铁路部门获悉,出现此情况后,车站可记录旅客购票信息和列车长联系方式后可让旅客直接进站上车,后根据查询到的情况再通知列车作相应处理。

  旅客在互联网购买普速旅客列车车票时,严禁仅凭旅客手机短信或网站订票单乘车。车站工作人员会加强车票查验工作,防止旅客直接持身份证进站乘车。

  对来不及换票直接来进站乘车的旅客,车站会通过“管理监控”模块进行查询。确实已购电子票的,在告知并得到旅客承诺上车先补票在到站再换取票退票的前提下,可让旅客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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