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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车票丢失可以补办 粤海铁10日起正式实行
来源:南海网     作者:林可婷    2012-05-10

  南海网海口5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杨隽莹 通讯员 李兰芳)为解决车票实名制以来,旅客反映较为突出的丢失车票后不能挂失补办问题,5月10日起,粤海铁将实行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业务,旅客车票丢失后,可凭相关证件重新购买一张车票,到站后24小时内,再凭相关证明办理退票手续。

  补办车票须先买票再退票

  旅客车票丢失后,在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可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车站在确认旅客身份、车票等信息无误后,旅客应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新车票票面标记“挂失补”字样,原车票已经改签的按改签后的车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新车票发售后,原车票失效。新车票不能改签,但可以退票;退票时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新车票退票后,原车票效力恢复。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

  旅客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

  以下情形,不办理挂失补办手续:(1)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的;(2)原车票已经退票的;(3)已经挂失补办的。

  异地也可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据了解,异地办理车票挂失补办手续,旅客购买新车票时,按规定核收异地售票手续费。旅客持“挂失补”车票到站退票时,除核收补票的手续费外,异地售票手续费按规定不退。

  旅客挂失补办后持“挂失补”车票乘车,如中途下车时,列车长应在下车前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下车站核实客运记录、“挂失补”车票、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旅客本人一致后,按“挂失补”车票票面乘车区间及票价办理退票,核收补票的手续费。

  以上退票手续办理站均应为“挂失补”车票票面列车的发站、到站或经停站。

  车站办理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手续时,旅客应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名称等信息,并与客票系统所调取的信息进行比对,两者一致的,方可办理。为便于客票系统快速查找旅客车票信息,购票地名称只要是能指明 旅客购票地或换票地所在铁路局的任何一个城市或客运办理站名称即可。

  旅客如不能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按规定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乘车证明后,凭证明办理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手续。

  旅客在乘车前办理“挂失补”车票退票手续时,按照客规第48条关于退票的规定处理,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在乘车后办理时,到站或下车站应收回客运记录和“挂失补”车票,随退票报告报上级收入部门。“挂失补”车票退票均只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不收退票费。

  补票手续费国铁站段为2元,合资公司站段为3元。

  【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工作流程】

  1、车站要指定专门售票窗口办理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手续,并建立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登记簿。旅客办理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手续时,须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等信息。售票员核实后,须将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等信息登记后,经售票主任确认方可办理。结帐时,售票主任应对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情况再次进行审核。

  2、列车接收到站车无线交互系统所提示的车票挂失信息后,对原车票和新车票组织重点查验。持“挂失补”车票的旅客,列车长经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应开具客运记录,记明旅客姓名、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新车票票号及“席位使用正常,可办理退票”字样。如发现持原车票乘车的旅客时,应按已失效车票处理,按规定补收票款。

  3、车站出站口对持“挂失补”字样车票和客运记录的旅客,要及时引导至退票窗口办理退票手续。四是车站退票窗口,对办理“挂失补”字样车票退票的旅客,须核实客运记录以及“挂失补”字样车票、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旅客一致性后,方可办理退票,并核收补票的手续费。

  铁路部门提醒: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广大旅客要自觉遵守实名制购票规定,树立凭证购票、妥善保管车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站乘车、不购买他人车票等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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