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起,海南省将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主进行旅游项目开发试点,拟在全省选择10个试点村庄发展乡村旅游项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原则,通过转让、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积极发展农家乐、生态农业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项目,严格禁止商品性房地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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