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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建村镇规划管理体系 中心镇须设规划管理所
来源:     作者:陈曼莉    2012-05-28

  南海网海口5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通讯员梁就成)5月27日,南海网记者由海口市规划局获悉,日前,海口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加强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海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方案提出了加强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保障措施和目标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市、区、镇各层级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市规划局应设立村镇规划管理处并配备人员,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和管理工作;各区进行机构设置调整,设立区、镇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中心镇必须设置规划管理所,村民委员会应指定专职或兼职规划建设协管员,配合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进行本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方案强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范围覆盖全市各个村镇,村镇规划编制涉及23个镇(含主城区内6个镇),248个行政村,2138 个自然村,以及主城区内其它近期未实施棚户区改造、需重点管控的111 个村庄。要求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使村镇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村镇规划管理要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实现规划科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集约节约、环境优美、村容村貌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村镇规划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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