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于2012年6月近日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西沙永兴岛。永兴岛是一座由白色珊瑚贝壳沙堆积在礁平台上而形成的珊瑚岛,是海南省西沙群岛同时也是整个南海诸岛中最大的岛屿,面积2.1平方千米。永兴岛是西沙、南沙、中沙三个群岛的军事、政治中心,是海南省三沙市人民政府驻地,岛上有政府大楼、银行、邮政、商店、机场等。岛上的主要景点有西沙海洋博物馆、西沙将军林、收复西沙纪念碑等。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持续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使主权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9年设立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领导,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1988年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相应划归海南省管辖。此次设立地级三沙市,是我国对海南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
三沙市简介
中文名称:三沙市
外文名称:The City of Sansha
行政区类别:地级市
所属地区:中国海南省
下辖地区: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
政府驻地:西沙永兴岛
电话区号:0898
邮政区码:573100
地理位置:中国南海
面积:260万平方千米(含海域)
人口:444人(2010年),现600余渔民
方言:海南话
气候条件:热带海洋气候
著名景点:永兴岛、黄岩岛、收复西沙纪念碑等
机场:永兴岛机场
经济类型:渔业
设市时间:2012年6月
中国在与东盟国家有主权争议的南中国海部分岛屿及海域扩大行政管辖区域。2007年11月。中国国务院已批准海南省政府的提议,将现有的西沙群岛办事处升格,设立县级市“三沙市”,下辖西沙、中沙、南沙诸群岛。未来的三沙市的海域范围将逾200万平方千米,接近全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千米)的四分之一。
早在1911年和1930年代中国已经将南海四沙先后置于广东和海南省管辖,“西南中沙工作委员会、西南中沙办事处”在1959年即由中央政府批准成立;1969年3月,该办事处改称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革命委员会”,1981年10月又恢复为“广东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县级)”。海南建省后,该办事处划归海南省管辖。2007年11月西沙中沙南沙办事处改名为三沙市。现办事处被正式建制的三沙市所取代。
2007年11月之后,中国领土最南端的城市不再是三亚市,而是同属海南省的三沙市。这个由国务院新批准建制的县级市,下辖西沙、中沙、南沙诸群岛,涉它是中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少的城市,也是中国最年轻的地级市。
三沙市政府所在地是永兴岛,是南海诸岛中面积最大的岛屿。地势平坦,高出海面约5米,最高处8.5米,岛西南有长约870米、宽约100米的沙堤。
岛上热带植物茂盛,林木遍布,主要有麻疯桐、椰子树、羊角树等。岛上先后建有办公楼、邮电局、银行、商店、气象台、海洋站、水产站、仓库、发电站、医院等生产和生活设施。
岛上还建有环岛公路、机场、码头,有班机、轮船通海南岛。岛中心是北京路。
[page]
三沙市管辖
三沙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管辖位于中国南海的海南省所辖的西沙、南沙、中沙三个群岛。
此次设立地级三沙市,是中国对海南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设立三沙市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的行政管理和开发建设,保护南海海洋环境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21日刊登《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公告》。国务院于近日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西沙永兴岛。
三沙市补给
三沙市的后勤补给基地、码头供给基地建在文昌,虽然三沙市的办公楼不设在文昌,但大部分办公人员、后勤人员家属全部住在文昌,码头供给全部建在清澜。
文昌市拥有“九大发展亮点”:航太火箭发射场、东环铁路、航太主题公园、铜鼓岭83平方千米的总体规划、高隆湾的规划、风力发电站、国家开发行对文昌的融资支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三沙市、红岭水利枢纽工程。
由于三沙市重要的战略地位,必将引起全中国、全世界眼光的关注。三沙市将是向外宣传自己的绝好窗口,将对文昌市区的扩大、投资的拉动和建设的推动,以及提升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形成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还将开辟到西沙永兴岛的旅游观光路线。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