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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导游大赛选拔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旅游政务网     作者:林可婷    2012-08-02

琼旅发〔2012〕234号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

参加导游大赛选拔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旅游委、三亚市旅游委,有关旅行社,海南鑫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海口阳光导游服管理中心和三亚市导游管理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展示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旅游局、中国共产党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定于2012年11月份举办全国导游大赛,为了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各有关单位对导游大赛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按照2012年7月27日下午我委召开的导游大赛选拔赛和导游员统一着装上岗工作协调会的要求,积极动员导游员踊跃报名参加选拔赛。

  二、认真组织、严格选拔

  各有关单位要精心挑选形象好、素质高,综合业务水平精良的导游员参加选拔赛,原则要求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5米,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3米,如综合素质很好的身高可放宽,但女性不能低于1.60米、男性不能低于1.70米。

  三、名额分配

  各有关旅行社原则上推选2—3名中文导游员、1名英文导游员;海南鑫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推选5—7名中文导游员、2名英文导游员;海口阳光导游服管理中心推选3—5名中文导游员、1名英文导游员;三亚市导游管理中心推选2—3名中文导游员、1名英文导游员,各单位如确实还有更多优秀的中英文导游员,推选名额可增加。

  四、报名时间

  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参加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报名表报送给省旅游委监督管理处。

  五、有关奖励

  被选入参加选拔赛和全国大赛的导游员在选拔期间和封闭培训期间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并免于2012年度年审;被选入参加全国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奖励1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选手奖励5万元、获得三等奖的选手奖励3万元、获得其他奖项的选手奖励1万元。

  特此通知。

  联系人:符朝霞,电话:65200630、13518056688,传真:652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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