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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餐饮业价格欺诈最高可罚 50万元
来源:     作者:林可婷    2012-11-09

  商报讯(记者刘志敏)商报记者从海南省三亚市物价局获悉,近日起至2013年元旦前,三亚市物价部门将对全市各餐饮业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餐饮企业有价格欺诈违价行为最高可罚50万元。

  据悉,将重点检查餐饮业明码标价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采取制定最低消费价格等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迫消费者接受定价餐饮品或服务,是否存在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费餐具费、开瓶费、空调费、座位费、包厢费等方面价格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餐饮企业,将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对于第一次检查发现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违价行为,当场给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检查发现不进行整改,仍存在违价行为,将按程序立案处理。属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违价行为的,责令改正并给予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属于价格欺诈违价行为的,责令改正并给予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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