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楚生与天娱庭外和解为“跨年事件”致歉
23日下午,2007年“快男”总冠军陈楚生上传微博,对外宣布他与老东家天娱传媒之间,持续3年多的解约官司终于告结,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的消息。同时,陈楚生也在微博中对2009年在湖南卫视跨年晚会上失踪一事予以了道歉。陈楚生的这篇微博上传不到一个小时内就获得了近4千次回复与转发。而陈楚生的这篇微博也得到了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的转发,王中磊大方送上对陈楚生的鼓励,并代表华谊公司表达了对湖南卫视及天娱传媒的感谢,“楚生,在感恩节的日子里收到这样的礼物确实应珍惜,我们也感恩上天赋予你天籁之声!再次谢谢湖南台、天娱公司!”
解约金有保密协议陈楚生听到结果很平静
据陈楚生的经纪人周小姐透露,解约官司是于22日,在双方领导都在、双方态度都很友善加上长沙高院的促成的情况下,达成和解的。但对于违约金最后达成的数额,以及天娱方转变一直坚持的强硬态度的原因、和解现场相关细节等问题,周小姐表示因为双方均签署了保密协议,所有相关细节不能对外公开,所以暂不方便透露。而对于借着感恩节的热潮,陈楚生发布这样一条和老东家和解的传言,周小姐则笑言一切都是巧合,只是因为官司解决了就通知一直关心此事的人们。
对于官司解决后陈楚生的状况,周小姐表示,和解当日陈楚生并未在场,“我们只是第一时间把结果通知到他,能感觉他松了一口气”。不过周小姐坦言陈楚生如此表现也是情理之中,“其实三年来,大家一直在为这一结果努力,因此对于任何结果,陈楚生本人都是有心理承受度的,所以当得知达成和解时,他显得十分平静。”
暂没收到湖南卫视跨年邀约不排斥日后合作
2008年12月31日本确定参加湖南卫视跨年晚会的陈楚生却没有出现在晚会上,成为这场漫长官司的导火索。正值年末,又到了跨年晚会大战之际,有网友猜测,此时陈楚生与天娱公司和湖南卫视达成庭外和解,是否意味着陈楚生将会出现在2013年湖南卫视跨年晚会的舞台上。也有传言称2005年快女三强,2007年快男三强大集结将会同登2013年湖南卫视跨年晚会,对此,周小姐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通知,“22日才彻底达成共识,办完手续。但现在已经和解了,肯定也不排除将来有合作机会”。
周小姐还强调:“我们从头到尾都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个公司,只是当时的工作环境不适合楚生。当年不参加(湖南卫视)跨年晚会,只是因为中间的问题和矛盾解决不了,而在(官司)整个过程中,我们其实一直没有排斥合作的可能,只是说之前上不了节目,是因为官司的原因,很敏感,不是为了排斥什么。”
相关新闻
本报记者独家连线陈楚生他表示将以全新姿态回报歌迷
本报海口11月23日讯(记者吴雅菁)23日,陈楚生通过微博表示自己与天娱的解约案达成庭外和解,文中他不仅感谢了湖南卫视和天娱这两大伯乐,也感谢了现东家华谊公司,并表示自己会心存感恩、踏实向前。看到消息后,南国都市报记者第一时间连线陈楚生的宣传主管吕辉了解更多内情,她表示目前身在北京的陈楚生感觉很放松,正着力为自己的新专辑做准备,“陈楚生将以全新姿态回报歌迷。”
陈楚生宣传主管吕辉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解约官司的和平解决,让正身在北京的陈楚生感觉很放松,目前他的状态很平稳、很平静,这也让他对事业全面开始有了更强的自信。据吕辉透露,陈楚生目前正在为自己的新专辑做后期的准备工作,新专辑预计在明年初将发行。同时他现在有大部分时间也投入在新电影的拍摄上,该电影也将在明年与“花生”见面。最后,吕辉表示,陈楚生现在一切很好,感谢“花生”的支持和喜爱,陈楚生会继续努力将自己好的作品呈现给“花生”。
此外,当得知陈楚生解约门事件和平解决后,不少“花生”也通过微博表示了对楚生的支持和祝福,希望楚生能通过这件事情得到成长。海南“花生“阿竹也在电话里对记者表示,作为曾经“花生团团长”楚生家乡一员的他会一如既往支持楚生,海南“花生”永远与楚生同在。
陈楚生微博告示全文:
@陈楚生:“我与天娱传媒的解约官司在湖南卫视高层、天娱高层和华谊高层等领导的共同关怀和努力下,终于达成庭外和解。07年我参加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共同举办的大型赛事‘快乐男声’,获得全国总冠军,被大众所熟知,走上演艺道路。作为我音乐生涯的伯乐,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发掘并提供了让我施展音乐才华的平台。此后,由于我所选择的极端方式,导致众所周知的‘跨年事件’发生,以及随后持续多年的解约官司。每一个年轻人都是在经历中逐渐成熟的,有些事情其实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和处理方式,有些选择可能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会有不同的决定方式。今天,因为各方面的关心和谅解,解约官司才会有庭外和解的结果。在此我想真诚地说:感谢湖南卫视的知遇和天娱传媒的培养,同时对自己此前的行为表示歉意;感谢华谊公司和公司领导的厚爱和帮助;未来的路我会心存敬畏和感恩,踏实坚定向前,谢谢。”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