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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真正站在旅行者权利立场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许甲猛    2009-08-19
  对话法学家

  该条例仍以管理为灵魂

  刘红婴,中国政法大学旅游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2007年曾参加由国务院委托中消协组织的该条例专家咨询会

  记:从立法的角度,你如何评价此次颁布的2009《旅行社条例》?

  刘:针对目前旅游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约束和管理,能够提醒旅行社谨慎行事,是有进步意义的。 但是从立法学的角度,依然只解决末端问题,并没有明确的价值取向,缺陷亦很明显。

  记:哪些内容有不足?

  刘:没有真正站在旅行者的权利核心立场,仍然以管理为灵魂,比如在保证游客出行安全方面,新条例将旧条例中针对旅游者的旅游意外保险改为旅行社责任险,这就模糊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概念。虽然旅行社会推荐游客买商业保险,但是将保险自动包含在团费里,更能维护游客利益。

  记:在具体实施方面,该条例的操作性如何?

  刘:应该能在较短时间内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但是依然有一些漏洞,尤其是境外地接社,完全改善需要更成熟的市场。

  记:解决旅游市场的问题,最好的措施是什么?

  刘:仅仅法规是不够的,还需要行业自律机制和成熟的旅游市场。

  记:你如何看待目前国内的旅游行业?

  刘:其实,无论是从业者,还是旅行者本身,或者旅游观念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都是很低端的,因此目前解决各种问题的根源,需要培育旅游文化和理念,促进行业自律,加强透明度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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