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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九乡景区不在规定地点吸烟者罚50元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许甲猛    2009-08-21
  如要在九乡名胜风景区特级保护区内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否则处50元罚款。这是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昆明市九乡名胜风景区保护条例(草案)》规定的。

  昨天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将九乡风景保护区划分为特级和一、二、三级。 特级保护区内不得张贴商业广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违反规定的将处50元罚款;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建筑物、构建物和其他设施,现有人居构建物将逐步迁出。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音等,还禁止野炊、放牧、挖砂、取土。对于销售、购买、运输景区内的石峰、石钟乳等风景石将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对运输者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九乡风景区自1989年开放以来,经过20年的开发建设,已成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AAAA级旅游区、国际洞穴协会会员、目前年接待游客已达80余万人次,有力推动了昆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记者冯丽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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