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旅游“一日游”不许指定购物场所购物以及安排另行付费项目,不可抗力情形下不支持调整行程、变更合同,遏制“黑社”、“黑导”及“黑车”、“黑驾”……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亮点纷呈,简洁实用,海南旅游部门将宣传推行,旅游者很是期待。(2月27日南海网)
新版“一日游”合同的发布,显然是为了遏制市场存在的各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乱象。必须肯定,诸如取消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明确游客的权利、旅行社和导游的责任,以及简单明了的合同范本,若能付诸实施,游客在“一日游”中的地位得到明显改变,从长远看,新版“一日游”合同还将促进旅游事业走向成熟。
然而,面对现实,我们仍不免感到担忧:新版“一日游”合同究竟能否落到实处?根据现实生活的经验判断,这些年海南针对旅游行业出台的规范文件并不少,但往往又都因为没有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不能在根本上收到规范旅游市场的效果,甚至最后沦为一纸空文,旅游市场依然混乱,新版“一日游”合同会不会重蹈覆辙?
很显然,如何将新版“一日游”合同真正落到实处,是摆在海南省旅游和工商部门眼前的重要议题。笔者认为,首先,必须根据海南旅游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台配套措施,督促旅行社落实新版“一日游”合同;其次,必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违反或拒不执行的旅行社及导游,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此倒逼企业落实。
而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引导旅行社调整生存与发展思路,藉由新版“一日游”合同出台和落实之际,改变昔日赖以生存的强制游客购物、擅自改变行程、不签合同等粗暴做法,从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能力入手,用高质量、高水平的旅游服务,让游客在“一日游”中体会全新感受。我们相信,有了高质量的旅游服务,旅行社和导游也就有了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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