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网三亚3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丽萍)3月6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物价局获悉,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关于“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规定,三亚决定对2013年“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以去年同期价格为基准价。
据介绍,2013年“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 以2012年“五一”期间客房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下降幅度不低于10%,由旅游饭店在规定的下降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客房销售价格。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等旅游饭店,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一区域(地段)相邻相近的档次相当的原则,核准其“五一”期间客房销售价格。
三亚各旅游饭店经营者需在3月15日前,将“五一”期间的各类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报三亚市物价局核准备案;旅游饭店经营者4月20日前,须在本旅游饭店总服务台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标准客房实际销售价格。
据悉,三亚价格主管部门将在“五一”节前及期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限在4月29日至5月1日之间,管理时限结束,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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