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26日电(记者宁远)6月24日,本网等媒体报道了东方市标志性项目明道海鸥酒店项目停工半年,坊间传言四起,东方市住建局称明道海鸥酒店没有进行施工报建和安全质量报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被该局今年4月份前后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责令其停工并进行整改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明道海鸥酒店开发商海南阳光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高度重视,24日下午,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到记者,表示经核查该项目已经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质量报监。并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手续。
据该负责人介绍,明道海鸥酒店2011年取得东建字第【2011】39号《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和东建施【201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进行安全质量报监并取得东建监字【2011】94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登记》。可以说该项目报建和施工手续齐备,属合法施工项目。下一步他们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建筑质量,争取酒店早日竣工并投入使用。
记者随后再次到住建部门调查采访。在东方市住建局,该局有关负责人证实海鸥酒店确实获得了施工许可证,该项目从可研论证到施工报建,都依法按照建设项目进行报建,手续齐全合法;施工也在建设部门监督之下施工建设,并荣获“东方市2011年样板工程”,不存在违法建筑问题,也未对该项目下达过停工通知。该局有关负责人原所述报建施工手续不全被处罚停工的项目系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记者采访时,该局有关负责人在对接过程中沟通有误,由此导致媒体没有全面了解明道海鸥酒店项目的有关报建情况,希望媒体予以及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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