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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县41家旅馆有了“身份证”
来源:第一旅游网海南频道     作者:陈曼莉    2013-08-05
   第一旅游网讯(吴婷婷 通讯员 李俊慧)日前,海南省昌江县旅游产业发展局对春梅宾馆、日月明酒店等41家旅馆颁发了《海南省旅馆标识》。《海南省旅馆标识》印有全省统一编号、旅馆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业务范围等内容,相当于旅馆业的“身份证”。

  海南省2012年6月1日出台的《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对旅馆业发放的全省统一管理标识。《海南省旅馆标识》是由海南省旅游委统一监制和免费发放,针对全省星级旅馆以外的其他旅馆实行标准化管理的标志。

  《海南省旅馆标识》的发放,标志着昌江县旅馆业进入到规范化的管理阶段,是保障旅馆、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手段。游客可以把是否具备《海南省旅馆标识》作为选择旅馆的依据。

  据悉,昌江县旅游产业发展局自2012年5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宣传工作和摸底调查工作,并于2012年7月底组织全县70家旅馆业代表参加了《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班,同时开展了《经营旅馆备案登记》工作。目前发放的41家《海南省旅馆标识》是昌江县第一批通过备案的旅馆,截止今年7月,昌江县共有旅馆84家。今年下半年还将对其余的旅馆开展第二批《经营旅馆备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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