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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导游带团更轻松 游客不再赶行程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陈曼莉    2013-10-09

  本报海口10月8日讯 (记者 杨春虹)《旅游法》究竟会给旅游市场带来怎样的变化?不让进购物点不让加自费项目了,导游的薪酬如何保障?海口市导游协会会长杜思思坦言,《旅游法》的正式实施其实令导游的带团过程更为轻松,而以往没有报酬的带团也成为过去,生存有了基本的保障。

  10月1日,中国第一部《旅游法》正式实施,其中不进购物点、不增加自费项目从一开始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杜思思说,在新的市场环境下,由于不进购物点、不能增加自费景点和自费项目,导游带团其实更为轻松,行程也更为规范,以往旅游团需要起早贪黑赶行程的情形不再出现,游客能够更从容地享受假期。为了满足游客购物、观看表演等项目,我省各大旅行社均为游客留出了充足的时间,游客可以自行选择购物、自行安排其他行程外项目。

  “尽管散客时代是一个趋势,但在黄金周期间,其实团队游客更有优越感。”杜思思说,与自驾客、背包客相比,团队游客由于有旅行社的专业安排,会选择最适合的时间进入各大景区(点),而且入住酒店、就餐、景区内的观光车等都是提前预订,不会出现滞留、等待等情况。“我们在为团里的游客讲解时,不少自驾游客、背包客都会涌过来一起听,团队游客感受很好。”杜思思说,导游其实不仅仅是一个引路人,也不仅仅是一个旅游“保姆”,更能引导游客享受最好的旅游。

  在没有了购物点、没有了自费项目的“填坑”后,按照《旅游法》的要求,导游能够领取专门的导游服务费。杜思思说,这让导游的生存有了基本的保障,不再像以往那样做出太多无谓的劳动。“希望《旅游法》的实施真正有利于行业有序规范的发展,进入一个依法治旅的新时代。”杜思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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