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张单人床铺,一张旧办公桌下放着保险柜,一个旧文件柜和一台众多家庭早已淘汰了的旧电视机,再加上一台旧传真机,在华侨大厦208室,这间摆设如同低档旅店客房的房间里,放着大量文件资料以及数十本出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等。市旅游委稽查支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房人员长年承接游客往返泰国旅游业务,却没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资质证等相关证照。在该房间办公的男子林某称,他们是泰国大中南旅游有限公司驻海南办事处,文件柜里的护照大多已经报废,他们的老板是名女子,当天已回文昌市。
林某同时称,办事处设立已有20多年,以前曾有政府部门的批文和与海南中旅签订的接待游客合同,但现在均已过期。这些年已在华侨大厦更换过多个房间办公,主要是联系往返泰国的客人,因为他们是外国旅行社驻海南办事处,他们在海南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资质证等,接收的游客都转给海南某旅行社,他们每转让一位游客可获得数十元收入。
市旅游委稽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先后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该房间有人无牌无证非法从事旅游经营业务,旅游稽查人员曾多次前来暗访,但该房间始终关着门,无法进入。当天上午11时许,他们再次前来调查,发现房门仍然关闭,后来在中山派出所民警配合下,林某才从里面打开房门。
经调查发现,房间有大量接待游客往返泰国的资料,但海南中旅否认其与林某所谓的办事处有任何业务联系。
海南中旅有关负责人表示,20多年前,泰国大中南旅行社确实在该大厦设立办事处,可该办事处10多年前就已经撤走了,今天突然听说泰国大中南旅行社还有办事处在该大厦内,他们感到非常吃惊,而且他们与对方没有任何联系。
市工商局旅游市场管理局副局长王立明称,经初步调查,林某所称的泰国大中南旅行社海南办事处,提供不了任何证明材料,而且办事处不能从事经营业务。林某承接了大量跨国旅游业务,却没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资质证,属于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黑窝点”,为今天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旅游年整治行动打击的重点,工商部门将依法对该旅游“黑窝点”的资料予以扣查,并按照无证经营对其作进一步查处。
据了解,对无证经营者,工商部门可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旅游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