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五一旅游新规 导游有权举报不文明游客
五一旅游新规 导游有权举报不文明游客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黄蕾    2015-04-29

  据《京华时报》消息,记者日前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该局已发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两项旅游业行业标准,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在指导游客文明出游方面明确指出,导游、领队将有权通过旅行社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

  据介绍,《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是国家旅游局首次对旅行社服务全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提出专门的行业服务标准,首次将“文明旅游”以旅行社行业标准的形式明确下来。《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则是规范文明旅游引导的第一个专业性行业标准。据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导游、领队能发挥好正面引导和督促提醒的作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从法律法规、风俗禁忌、绿色环保、礼仪规范等总体的内容要求,到吃、住、行、游、购、娱,以及突发紧急情况的具体处理,都做出了相应的要求。针对旅游者如厕环节的不文明行为,该《规范》对导游领队引导游客文明如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包括提示游客维护卫生设施清洁、适度取用公共卫生用品,并遵照相关提示和说明不在卫生间抽烟或随意丢弃废弃物、不随意占用残障人士专用设施等;甚至对野外环境下的文明如厕引导也进行了说明。值得一提的是,《规范》还赋予了导游领队通过旅行社将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规范,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游客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权力。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