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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整治违法建筑不手软 打违不力问责区长
来源:海口晚报     作者:许甲猛    2009-08-06

昨天从海口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研讨会上了解到,为实施好“五大工程”中的打违工程,我市成立协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雷霆整治、人性推进,有效遏制违法建筑的蔓延,实现到2011年我市不再出现违法建筑的总体目标。

  根据方案,参与协同打违的单位有四个区、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协同工作制度规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阶段性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建立网络信息沟通平台;发现涉嫌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人员要当场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采取暂扣工具等手段有效制止当事人的续建。按照方案的工作要求,各区区长为辖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辖区内出现面积大、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查处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的,启动问责将首问各区区长。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部门和监察部门列入协同单位名单。公安部门将依法打击阻碍和抗拒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监察部门将接受举报,查处违建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打击违建背后的“保护伞”。(记者黎光实习生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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