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京规定传统村落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北京规定传统村落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黄蕾    2015-07-06

  日前,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委、市农委下发《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指导意见》,用于传统村落民居维修、改建等活动中参照执行。其中规定,传统村落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作品,如在古井上加建井亭、古碑加建碑亭、路口建牌坊、院外建影壁、路边加建汉白玉石栏等,破坏历史真实性。

  据悉,此次指导意见,适用于国家和北京市认定的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但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范畴的传统村落和民居院落。保护对象包括传统村落中的传统居住建筑、集中休闲场所和传统街道格局等。

  同时,该指导意见要求,鼓励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当地的市政、消防设施。不过,在保护范围内必要的新建筑如配电室、公用设施须以周边建筑外观为基调,不得影响历史风貌的展示,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作品,如在古井上加建井亭、古碑加建碑亭、路口建牌坊、院外建影壁、路边加建汉白玉石栏等,破坏历史真实性。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