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从海口市检察院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1·13”海口地税系统受贿系列案目前已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海口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突出“早”、“严”、“合”、“准”、“快”、“防”办案方针,精心做好该系列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目前,该系列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12件12人中,除尚处退查阶段的2件2人外,其余的10件10人均已集中提起公诉。
去年底,海口地税系统受贿系列案陆续案发,引起各级领导、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今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省检察院对该系列案件的审判管辖做出统一安排,海口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承担其中17件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地税系列案件涉及人员及事实众多,海口市检察院进行周密部署,积极与侦查部门沟通联系,熟悉案情,为审查起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海口地税系列案件涉案人员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及企业老板,办案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说情、干扰等情况。为此,海口市区两级公诉部门均选派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承办该系列案件,要求认定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的,要报市院、省院统一审查。海口市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的12件案件分别由6个侦查部门侦办,所涉及行受贿人员及事实相互交织,公诉处充分发挥公诉一体化机制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方面的优势,为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机制保障。
海口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的承办人严把案件的证据关、定性关、情节关,从不同角度对案件的证据、情节等进行审查,准确认定每宗犯罪事实。海口市地税局原建安分局负责人张某受贿案,承办人审阅了全部16册卷宗,制作了4万多字的审查报告,及时要求侦查部门补充完善了指控证据,顺利在规定时间提起公诉。
通过本系列案件办理工作,海口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还初步统一了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该院公诉处根据各案实际情况,对大部分案件都限定了审结时间,为该系列案件的快速办理、集中起诉发挥了关键作用。其中,琼山区检察院仅用20天就审结起诉陈某受贿案、李某受贿案。目前,除了尚处于退查阶段的2件证据存在较大证据缺陷的案件外,其余10件案件均实现快结、快诉的工作目标。
目前,在海口市检察院的统一组织下,“11·13”地税系统受贿系列案的出庭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各个案件的出庭预案制定、多媒体举证等工作均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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