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海口市长接待日投诉:涉嫌违章建筑有的已办房产证有的限期拆除未执行
徐唐先要求监察部门调查

被业主告上市长接待日的福海新城 尽管规划、房管、城管等多部门曾进行过调查,并下达自拆处理通知书,尽管媒体曾详细报道进行曝光,但自己所住小区的违章建筑仍“岿然不动”。一怒之下,福海新城小区业主朱先生在7月30日的海口市长接待日上,将问题抛到了市长徐唐先面前。
徐唐先表示,城市建设中的报建、审批不能形同虚设,有关部门的审批、发证要经得起推敲、复查,不能行政不作为,更不能行政乱作为。其同时表示,将请海口市监察局介入调查。
居民活动室被开发商卖了
记者在福海新城A、B两座住宅楼4楼看到,原规划中供居民使用的活动室,现都已经被玻璃墙给封闭起来,围成两间独立的房间,小区居民无法进入,A座4楼房间一片狼藉,一些建筑材料松散地堆放在室内,室内仍留有一张摆放在原活动室的破旧的跷跷板,B座4楼房间则已经装修完好,现在成为一个高档家具批发公司的工作室。
福海新城小区业主朱先生告诉记者,A、B两座住宅楼4楼原来一直都是小区居民的活动室,里面摆放了包括乒乓球桌、台球桌、儿童游乐设施等在内的休闲设施,该区居民常常到活动室参加小区活动,但是2007年底,这两个活动室突然被玻璃墙给围了起来,再也进不去了,后来才知道,开发商已经把这两个活动室改建成两套分别为800平方米、700平方米的房间卖了出去,这两个原规划是居民休闲中心的房间被改为商业用途。
三项争议建筑已办房产证一项违建过期限仍未拆除
据了解,业主反映的福海新城涉嫌的4项违章建筑,其中有三项已经登记办理房产证,一项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限期拆除,但至今过了期限仍未拆除。
据了解,三个已办理房产证的场所分别是顶层电梯间两侧位置景观楼构架加建盖顶,建成的跃层房已在海口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有复式楼房产证;四楼空中花园与会所之间用玻璃幕隔开成的用房,已在海口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有商业用房房产证;一楼西面骑楼走廊向外扩建3米,用玻璃墙隔出的用房,已在海口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有商业用房房产证。此外,东面的地下人防工程和车库的通道上半部违法加盖递加层没有报建手续。
争议建筑房产证如何办的?
这些在业主认为涉嫌违章建设的建筑是如何办下房产证的?记者从海口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关于福海新城相关房屋登记问题的复函》中了解到,福海新城在2005年1月25日经海口市规划局经验收后,颁发了福海新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确记载福海新城总建筑面积为36914.47平米。当年4月,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房管局办理了福海新城的房屋产权总证,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为36833.26平米。此外,2005年4月,该局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及福海新城房产总证等资料,办理了1号楼天面层的1801、1803房,2号楼天面层的1801、1803房及第一层商场的产权分户证。
关于第四层会所产权登记问题,海口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称,经查,第四层会所未列入公共部位予以分摊,因此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及福海新城房产总证等资料,该局将第四层会所房屋的初始登记在建设单位名下,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504.68平米。
多部门调查目前仍未解决
朱先生称,小区业主委员会自2006年以来,曾多次把该小区存在四项涉嫌违章建筑的情况反映到海口市规划局、房产局和城管局等多个部门,并多次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函,但问题至今没得到解决。
海口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关于福海新城相关房屋登记问题的复函》表示,发放房产证依据是规划局的规划资料,是经过规划验收的内容,房管局据此发放房产证。
而记者在海口市规划局回复给朱先生的相关文本中看到,该局称,经核实,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违章情况均属该局验收后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建议业主委员会向市行政执法局反映。据悉,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认定,福海新城开发商在东面的地下人防工程和车库的通道上半部加盖递加层为违章建筑。海口市城管局已于7月12日对开发商下发强制拆除通知书,要求15日内进行拆除。
截止记者发稿之时,该违章建筑仍未拆除。另外,顶层景观楼构架加建的跃层房等部分由于已办有房产证,无法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