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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要缴维修基金?海口房管局解市民疑惑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许甲猛    2009-07-30

拆迁户:安置房也要缴维修基金?

  海口财银小区业主对安置房收取维修基金表示不理解,房管局:按60元/平方米标准收费是合理的

  “我们本来就是拆迁户,怎么还要缴纳几千块钱的维修基金?”昨日,即将搬入位于海口海甸二西路财银小区拆迁安置房的陈先生,对于拆迁房竟要缴纳与商品房一样标准的维修基金表示不理解;每平方1.2元的物业管理费,也让他和其他住户觉得有点高。对此,有关部门释疑:安置房维修基金跟普通商品房收费标准一样,是60元/平方米;而物管费是按照物价部门相关文件来定的。

  市民有疑问:

  安置房该不该缴维修基金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来住在海口海甸岛人民西里,拆迁后被安置在海甸二西路的财银小区。该小区全部都是安置房,共有140余户拆迁户。

  7月28日,陈先生等业主接拆迁办通知,到财银小区物业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被告知需按照6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专项维修基金。陈先生家分到的房屋面积是102平方米,这意味着他要缴纳6000余元的维修基金。

  “我们本来就是拆迁户,在政策上应该跟商品房住户区别对待。”陈先生认为,这笔维修基金应该由建设方或其他单位承担,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普通商品房。

  陈先生表示,拆迁户都是因旧城改造搬迁过来的,以下岗职工和老人居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差。“现在入住安置房,不仅要缴纳维修基金,就连每平方1.2元的物业管理费也比不少普通小区高,这必将给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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