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旅游报》消息,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旅游消费需求,扩大中国旅游业国际影响力,国家旅游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以“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系列化”为目标,开展“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一是国际吸引力强。资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特色性,对国际市场具有特殊吸引力。二是国际认知度高。发展旅游业起步较早,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游客美誉度。年入境游客人数占总游客人数比例不低于5%。三是接待服务良好。区域可进入性强,酒店、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有良好的区内外交通,外语导游数量能够满足入境游客需求。有针对主要客源国的专门网站发布旅游服务资讯,有针对境外客源市场的营销推广计划。四是政府支持力度大。所在地政府针对特色旅游资源编制了旅游规划,对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可持续投入力度较大,对创建工作持鲜明的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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