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三亚10月26日电 (记者黄媛艳 见习记者陈雪怡)散客时代,“一日游”市场火热。三亚市政府常务会今天审议通过《三亚市一日游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管理重点前移,针对“一日游”经营链条进行精准打击,严打“黑社”“黑导”“黑车”“黑景点”以及非法印刷涉旅小广告,建立全面的长效监管规范。
《办法》明确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旅行社,方可从事一日游业务,旅行社设立一日游服务网点的,需向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手续,并向同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徕旅游者、提供咨询服务不得在服务网点区域外进行。旅行社应当采购合格供应商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并需将一日游合同以及招徕、接待旅游者的其他资料制成业务档案,以备旅游主管部门核查。同时,印刷旅游广告的经营单位不得给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印刷一日游小广告。
为解决旅行社经营成本高、服务不稳定等难题,三亚率先放宽“讲解人员”和“车辆”限制,明确讲解人员必须取得导游证或旅游景区内导证,内导人员仅限于在景区内和景区专线车上讲解。此举既省去旅游者单独请导游的成本,旅游社能以较低的成本提高更优质的服务,也为景区增加旅行社提供形成团队规模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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