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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出现抢建小楼 违规抢建渴望以罚转合法
来源:南海网     作者:许甲猛    2009-08-24

近日,有群众向媒体反映,三亚市商品街二巷出现一栋抢建的小楼。三亚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该建筑物确实有违规抢建情况出现,并下发过停工整改通知。业内人士认为,违规抢建是为了罚款,以此让“违法行为”变成“合法存在”。

  诺大的建筑却“查无此楼”

  商品街是三亚市有名的商住区属于城中村,由于生活设施完备,又位于市中心且房屋价格便宜,这里已成为普通百姓到三亚务工、养老旅游的首选落脚之地。巨大的人流量保障了该地区的繁荣,同时也带来了居住环境和治安的压力。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商品街的本地居民将自己的房子越建越大,甚至将房屋结构改变,以充作出租屋、家庭旅馆或小产权房。

  8月23日,有群众向媒体反映,位于三亚市商品街二巷的42号小楼有抢建情况。南海网记者在现场看到,此被群众举报的小楼外围被纱网罩住,整体由红砖构造,有8层高,还处于施工状态。目击现场,这栋小楼比周围的一栋四层建筑物高出很大一截。

  记者在三亚市国土资源与环境局信息中心了解到,商品街二巷42号地块的房产证号为三土房(2009)字第04427号,地籍号是11-01-157,档案上该地块的建筑面积未填写,土地使用面积和剩余面积均为195.35平方米,是国有划拨用地。

  然而,在三亚市规划局的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反复按照国土局提供的权属人信息查找多次,称查不到该建筑物的报建资料。三亚市规划局报建科长朱莉解释说,这种事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报建,另外可能是查找信息有误。

  5层的小楼修成了8层半

  该幢小楼到底抢建没?媒体记者联系了三亚市综合执法局。下午,三亚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

  “我们掌握的信息表明,这栋建筑物涉嫌抢建。”综合执法局张世华队长说“小楼刚开始挖地基,执法人员就到现场调查报建等手续。经查,对方提供的报检手续上表明要建的小楼是一栋主体5层局部6层的房子。进入6月份以后执法人员突然发现,对方并没有停工,反而继续加层。随即,就多次口头警告对方停工,后来还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

  在场的执法队员都称,这栋楼房的具体情况全部都已经做出材料,向上级反映,目前正在等待处理结果。

  “报建5层的小楼如今修成了8层半(主体8层,局部9层)”张世华队长看着小楼嘀咕。

  罚了款抢建楼就合法了?

  对于抢建的小楼到底要如何惩罚?综合执法局张世华队长翻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指着第六十四条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位常年从事房屋拆迁的业内人士针对违章抢建的惩罚措施表示,其实不少违章抢建的居民图得就是罚款。由于规划的需要商品街的房子并不准盖高,一些居民为了把房子盖得大气,并有更多的房间用来出租,或改成小产权房出售,就利用抢建的方式来增加楼房的高度,然后以向执法机关交纳罚款来换取增加楼层的合法存在。

  “不进行旧城改造,多建的房子可以出租赚钱;一旦进行旧城改造,多建的房子更可以得到赔偿”。业内人士口中的潜规则十分直白。

  海南大宏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说,对于抢建行为的处罚是由执法机关视具体情况制定,一般来说抢建的民居罚了款,就不一定强制拆除。衡量处罚尺度的权利掌握在执法机关手中。

  三亚市房产局工作人员说,违规抢建的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规划允许保留就只要罚款,规划不允许保留,罚款之后还要要求自行拆除。(南海网记者周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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