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南提示企业:“五一”旅游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
海南提示企业:“五一”旅游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
来源:     作者:修梓馨    2016-05-01

   新华社海口4月30日专电(记者刘邓、郑玮娜)海南省物价局近日在三亚召开全省旅游价格提醒告诫会,明确要求旅游企业规范明码标价,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对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物价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物价部门提示,各旅游企业要实行一货一签,不得有两套价格、低标高结及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模糊、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同时,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观光车票价格,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执行国家及海南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票价及相关优惠政策内容,杜绝发生捆绑销售等行为。

   “五一”期间,游客发现有经营者或相关商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部门将保持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发事件。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