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亚海岸带保护规定出台 不得限制他人正常通行海滩
三亚海岸带保护规定出台 不得限制他人正常通行海滩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黄蕾    2016-10-24

  三亚海岸带保护规定出台 不得限制他人正常通行海滩

  南国都市报10月23日讯(记者 党朝峰)日前,三亚市通过了《三亚市海岸带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保护、治理、修复、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提出损害海岸带生态环境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规定》指出,未经依法审批,严禁在海岸带范围内开挖山体、采挖海砂和砾石、开采矿产、破坏原生植被等改变地形地貌和海域自然属性的活动。围堤、围填海必须在海岸带规划划定的允许区域内依法进行。潜水等海上旅游活动必须在规划设定的区域内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海滩及滨海绿地,不得限制他人正常通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岸带范围内的湿地、河口、潟湖、半封闭海湾等生态敏感区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和垃圾。

  造成海岸带生态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修复责任;不履行治理、修复责任或者治理、修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区政府可以指定有治理、修复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修复,所需费用由造成海岸带生态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者承担。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