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1月9日讯(记者邵长春 官蕾 实习生王力敏)我省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从2017年1月10日起将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的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为加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好地维护旅客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运输秩序,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简称《规定》),确立了船票实名购买、登船实名查验制度,明确相关各方在实名制管理上的权利义务。
按照《规定》,我省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含省际长途道路旅客运输),包括海口至徐闻客滚航线(含粤海铁路)、海口至北海客滚航线将于2017年1月10日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
根据《规定》,琼州海峡航运企业及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港口企业是实名制的责任主体,具体开展实名制工作。航运企业须凭乘船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船票,乘船人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不予销售船票。按规定可以免费乘船的儿童及其他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领免费实名制船票。
港口企业在乘船人登船前进行实名查验,核查船、票、人、证是否相符,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登船。乘坐跨海铁路轮渡的旅客已经在铁路客运站查验身份信息的,港口经营人可以不再对其身份进行查验。
琼州海峡水路旅客(包含乘坐省际客车的旅客)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港口(长途客运站)售票窗口实名购买船票。并在登船前,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船票,经实名查验后,登船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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