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励补贴内容及标准:旅行社引进境外游客入住万宁市旅游饭店,分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入住一档旅游饭店给予旅行社奖励30元/房晚,入住二档旅游饭店给予旅行社奖励25元/房晚,入住三档旅游饭店给予旅行社奖励15元/房晚;年度引进累计达到10000人次(含)以上,各档次上调5元/房晚。
万宁市辖区内注册的旅行社及分社,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增加10元/房晚。本办法适用于省内注册的旅行社及分社;奖励资金每年结算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奖励资格:每年度经核实的旅游投诉在3次(含)以上或发生欺客宰客行为的;每年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不通过的;每年度发生安生生产责任事故的;在统计中弄虚作假、伪造单据凭证,经调查核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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