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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点门票国庆前不得哄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许甲猛    2009-08-27
商品和服务的调价方案须审慎出台 避免出现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 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国家发改委同时明确规定,景区门票价格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监管,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

  景点门票国庆前不得哄涨

  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

  商品和服务的调价方案须审慎出台 避免出现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 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

  景点门票 国庆前不得集中涨价

  本报讯(记者曾佑忠)国家发改委明确规定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记者同时了解到,各地价格部门监管须加强监管,对发现的情况严厉处罚。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景点门票价格的监管。各地要在“十一”假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景点门票价格优惠和减免活动。

  国家发改委同时明确规定,景区门票价格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

  价格总水平不会大幅蹿

  记者从发改委获悉,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重要商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通知认为,我国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粮食储备充足,消费品市场竞争充分,保持价格稳定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当前价格总水平不会出现全面、持续、大幅上涨。

  门票“十一”前甭想扎堆涨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防止出现敏感时期、重点地区、重要品种的结构性短缺,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尤其要避免出现集中提价、提价幅度过大,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

  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重点是解决在价内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问题,严格控制以补偿供水成本为由集中上调自来水价格。

  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监管,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

  民生用品价格重点监督

  通知还表示,食品、液化气、景点门票等是价格监管的重点。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引导经营者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重点开展食品、液化气、游览参观点门票、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

  通告特别强调,囤积液化气,哄抬液化气价格,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都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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