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南初步形成约2000公里旅游公路体系 出台《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初步形成约2000公里旅游公路体系 出台《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南海网     作者:王小畅    2023-12-20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20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儋州峨蔓段。记者 刘孙谋 摄

  据介绍,旅游公路建设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抓手。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公路建设,要求高标准定位高水平谋划,把旅游公路打造成旅游增量吸引物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展示窗口。

  近年来,海南省已建成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文昌“两桥一路”、琼海港下至潭门、昌江棋子湾、琼中黎母山、陵水吊罗山、环岛旅游公路等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加快建设,初步形成约2000公里旅游公路体系,有力促进了全域旅游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旅游公路除了具有基本的交通属性外,还具有独特的旅游属性和优质的服务属性,在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较普通公路有更高的要求。为了加强旅游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明确责任划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交、旅等融合发展,保障旅游公路良性运营,有必要结合海南省旅游公路发展实际,制定《办法》。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正门岭大桥段。记者 吴兴财 摄

  《办法》共分7章42条,按照海南省旅游公路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高了对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等的定位和要求,提出了旅游公路的定义是:经规划批准为旅游公路,具有良好交通功能、独特旅游功能和优质服务功能的公路。

  《办法》在规划建设和治理体系等方面强化了部门联动,突出了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明确了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强了路域环境和景观风貌的管控要求,针对旅游公路的旅游属性,提出了标识系统、品牌标志、里程传递标志等要素的建设要求,提出旅游开发、群众参与、服务监督、旅游交通等交旅融合的运营管理要求。

责任编辑: 陈贤玉
相关推荐
最热评论
验证码:发表评论
热新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