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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基准地价实施 住宅地价上调111.78%
来源:海口晚报     作者:许甲猛    2009-09-01

从市政府了解到,《海口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并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准,市政府决定自9月1日颁布施行。新基准地价整体水平较旧基准地价上调了111.27%,其中商服用地地价水平上调103.14%;住宅用地地价水平上调111.78%;工矿仓储用地地价水平上调128.22%。

  据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林明勇介绍,我市现行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的基准日为2004年1月1日,2005年由市政府公布实施。现行基准地价在房地产管理、市政建设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按照规定,基准地价应在首次公布后每二至三年调整、公布一次,我市2005年公布的基准地价已经实施四年多,应进行周期性更新。此外,近年来随着我市旧城改造的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投入的增加,土地价值大幅提升,现行基准地价已不能满足政府宏观调控和地价引导的需要。业内认为,此次基准地价更新不是涨价,而是针对2005年水平而言,是基准地价水平的归位和更新,真正归位和更新到当前水平。

  据了解,现行的基准地价是以地面地价为表现形式,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采用楼面地价,即单位建筑面积所分摊的土地价格。与地面基准地价相比,楼面地价更直接地反映了建筑单价中中所包含的单位土地成本价格。此外,考虑到海口市的实际情况及地下空间土地价值确定的可操作性,本次施行基准地价标准暂不考虑“海口市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问题。(记者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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