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兰州9月2日专电(记者连振祥)为增强旅游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旅游消费,从今年8月份开始,甘肃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推行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规避旅游环节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违约责任等风险。
甘肃省近期出台《大力推进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鼓励旅行社依法取得代理销售保险资格,代理意外伤害保险,通过合法手续为游客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据了解,甘肃省要求保险公司应及时跟踪旅游市场发展的新动向,针对自驾车、自由行、自助游、探险、漂流等新兴旅游和特种旅游的风险特点,开发创新保险产品,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为旅游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同时,各有关部门及保险机构要督促宾馆、餐馆、景区(点)、车船、索道和游乐场所等经营主体投保相关责任险,建立系统化的旅游保险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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