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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点退房行规废止多家酒店表支持
来源:京报网     作者:许甲猛    2009-09-05
  宾馆饭店业“12点退房”的行规近日终于正式退出全国旅游饭店业行规,更换的条款未对收费时间点作明确限制,仅要求明示。昨日,针对这一修改,多家酒店均表示支持,同时宣布将推出延迟退房时间至13时、甚至14时等服务。 业内专家表示,酒店自主决定退房时间有益于公平竞争。

  “必须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的规定由来已久,近年来受到消费者和消协的一致反对。而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2009年8月修订版《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已经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携程旅行网酒店业务高级总监唐效锋表示,今年6月携程已经推出的延迟退房活动深受好评,目前参与的酒店数量从300多家增长到近700家。在8月底这一活动结束后,依然有100多家酒店选择与携程继续合作,推行延迟退房优惠。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新条款只规定饭店应明示房价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未明确规定该几点结账,宾馆饭店有了自主权,计费方式多样化,消费者的选择也多样化。但前提是宾馆饭店须公示价格和计费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使其有选择权。他认为,酒店业收费时间自主,价格竞争将呈现公平、活跃的局面。(记者杨汛) 黄金周旅游 火车票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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