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9月9日消息:上海新天地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受上海罗泾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员工赴无锡体检旅游,没想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经诉讼,新天地旅游公司赔付了21.5万余元(包括精神抚慰金2万元),随后向投保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要求理赔,却遭到了拒绝,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大地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9.5万余元和前期参与诉讼的律师费2.5万元。日前,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由大地保险公司支付新天地旅游公司保险金19.5万余元。
法庭上,大地保险公司辩称新天地旅游公司只有借车的行为,不能认为是组织旅游活动,该旅游公司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并不是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因此不同意理赔。
法院认为,向罗泾公司提供交通服务,属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所接待的人员应认定为保险条款规定的“旅游者”,服务中因过失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损失,属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范围。4月24日,新天地旅游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为车辆驾驶员负事故全责。因此法院判决大地保险公司支付新天地旅游公司保险金19.5万余元,对其他诉请则不予支持。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李君律师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