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买的二手房,电梯坏了该由谁来维修,是开发商还是广大业主?连日来,在龙昆南路的奔龙大厦B幢电梯因为没有修理,年近七旬的盛老大爷,要爬261个台阶,中途休息六次,才能回到15楼的家。
在昨天的椰城纠风热线节目中,奔龙大厦的业主高女士向做客节目的海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长文日坤反映称,奔龙大厦的业主们住进来没多久,大厦的电梯就坏了,要求物业尽快修理好B幢的电梯。节目下线后,文日坤指定相关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在现场记者看到大厦B幢的电梯一直停在三楼,怎么按都没反应。住在18楼的高女士说,电梯经常坏,快70岁的盛大爷家住15楼,回家得爬261个台阶,中途休息六次。有一次,一个老大娘乘电梯时,电梯一下从9楼降到1楼,然后又从1楼升到3楼,老大娘吓得胆战心惊。
据海南星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物业部负责人孙先生介绍,B幢有50多户人家。因是二手房,业主买房时并没有交电梯维修基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约定:按现状交房,所以开发商不该承担维修的责任,修理费应该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方又不愿意承担这笔维修费用。而业主们称,当初并不知道电梯有问题,开发商应该提供配套完整的房子给购房者,应该保障电梯的使用年限在十年以上。
针对双方的争议,海口市房产局物业处处长陈海波说,奔龙大厦是1996年建好的房子,至今已经有13年了。电梯是有保修期的,新买的商品房都要交维修基金,用于电梯等配套设施的维护。所以房产部门将召集海南星福公司、业主代表、电梯公司及即将入驻的公司,进行协调,争取早日使业主们用上放心电梯。(记者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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