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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退房新规引海南关注 到底谁说了算?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许甲猛    2009-09-21

  九月十四日,海口明光海航大酒店大堂打出“24小时退房制”招牌吸引住店客人。 海南日报记者 张杰 摄

  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删去了实施多年的“12点退房”行规,一时激起各方观点再交锋。无论是行业或是消费者,对此仍然存在分歧。删去这一行规的真正意义,也许不能简单用“对”或“不对”来评判,更大的意义或许在于——

  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刚刚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由于删去了近年来颇受消费者质疑的“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就在各方热议这一行规被取消的同时,不少人却往往忽视了增加的另一条规定:“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增加的这条规定,其实比取消的更加有意义!”省星级酒店评定委员会资深人士表示,这其实是将退房时间交由市场来决定,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这或许应该是最为公平、也最为合理的。

  打破惯例

  
有媒体用“阶段性的胜利”来形容此次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取消“12点退房”规定。做出这样的解读,也许是因为近年来不断有消费者,甚至省市消费者协会质疑这一条款,因此而将酒店告上法院的事也屡见不鲜的原因。

  “原《规范》表述的‘12点退房’,是目前国内外饭店业的通行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特别是反垄断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和行业协会行为,《规范》不应该也没必要把酒店退房限定为统一时间。”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副会长、海南旅游饭店协会会长张会发表示,此次对《规范》进行修改,是由于行业协会不应对退房时间统一规定,而非因为饭店类企业不能作此规定,也不应曲解成“12点退房”“寿终正寝”,“12点退房”始终是国内外饭店业通行惯例。

  原《规范》关于“12点退房”的表述又是从何而来?据悉,这是依据国务院文件中《关于饭店计算外宾住房天数的规定》和1981年国际饭店协会章程确定的。

  张会发表示,对“12点退房”有些人接受,有些人不接受,这无可厚非,但“12点退房”作为饭店业国际规则是客观存在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饭店业接待了众多海外旅游者,但目前质疑之声主要还是来自国内消费者。

  各说各话

  
经常往返上海和海口两地的商务人士施先生说,“12点退房”就必须赶在午饭之前收拾东西出门,大多时候不得不拖着行李出席宴请活动,非常不方便。“其实酒店应该提供多样化的结账方式,过去规定下午6点前退房就算半天房费的计费方式,应该说不太合理。”施先生表示,绝大部分商旅人士其实都有着和自己一样的烦恼。

  省内旅行社表示,取消“12点退房”的规定对团队游客几乎没有影响,因为团队游客大多都是早上退房开始行程的。但对自由行游客就会有很大影响,延迟退房甚至会成为吸引自由行游客的一大卖点。有旅行社负责人就建议,那些主要针对商务人士或自由行游客的酒店,可以推出更为灵活的房费计价方式,以吸引更多潜在客户。

  主要针对商旅人士和自由人,以“机票 酒店”销售模式获得成功的携程旅行网,今年年中就联合全国500多家酒店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延迟退房”活动,推出后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响应,成为携程吸引客户的一大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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